森林防火環境監測
應用背景:
降水、氣溫、濕度、風速是素影響林火發生的四大氣象要,森林火災發生離不開森林可燃物、氣象條件和火源。而在氣象要素中,降水量、氣溫、相對濕度、風等因素對于林火的發生有明顯影響。
降水量大小直接影響林區可燃物的含水量。如果一個地區的年降水量超過1500毫米,或月降水量超過100毫米,一般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。 日最高氣溫往往是該地著火與否的主要指標。林火發生最多的時間,多半是白天氣溫最高的時段。
高溫也并非完全助長林火的“氣焰”。一般氣溫在-10℃至25℃之間常有林火發生;如果氣溫在25℃以上,則以樹木為代表的林區可燃物生長狀況良好,體內含水量增加,發生林火機會反而隨之減少。 風對森林火災的發生、發展有兩個作用。一是使未燃燒的可燃物蒸發變干,易燃;二是可燃物燃燒后,通過風帶來新鮮氧氣,使火燃燒得更旺。
風又是林火蔓延的重要因子,風速越大,火燒面積也越大。林區規定,在五級風以上的天氣里,禁止一切野外用火。可見“風”是火險的一個明顯標志。 此外,地形因素很重要,但海拔高低與林火沒有必然的聯系。地形的不同會影響氣候和植被狀況,引起林火程度的不同。撲火受地形影響,地形越復雜,林火撲滅的難度就越大。
監測指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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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象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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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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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 辨 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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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 確 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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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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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氣溫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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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50~+8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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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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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0.1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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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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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~10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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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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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2%(≤80%時) ±3%(>80%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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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 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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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40~5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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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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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0.2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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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 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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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~360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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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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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3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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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 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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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~75m/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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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m/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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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(0.3+0.03V)m/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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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 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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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0~1060h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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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h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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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0.3h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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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 水 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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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999.9 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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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m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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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0.4mm(≤10mm時) ±4%(>10mm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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